20230429 新疆乌鲁木齐艾美克石油公司槽车起火致2死1伤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佟某波驾驶的车牌号辽C-G9328-辽CHJ49挂油罐车在装运汽油后未清洗油罐,罐内有残留汽油,在充装柴油过程中产生静电引发闪爆。
(一)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佟某波驾驶的车牌号辽C-G9328-辽CHJ49挂油罐车于2023年4月23日从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装运汽油到昌吉市北外环路中油能源加油站卸完95#汽油,未对油罐车进行清洗工作。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6-2018)8.6.2[]的规定,佟某波未对车牌号辽C-G9328-辽CHJ49挂的油罐车进行清洗。2023年4月29日,该油罐车进入新疆艾美克公司进行柴油装车作业,新疆艾美克公司油库柴油装车形式为上装式,非密闭装车。由于佟某波驾驶的车牌号辽C-G9328-辽CHJ49挂油罐车内留有残留汽油并充满卸油时油气回收回灌油气,密闭槽车罐内油气一般高于汽油的爆炸上限7.6%,趋于相对稳定状态。当鹤管柴油缓慢进入罐车槽罐时,柴油吸收了大量的汽油油气,此时大量空气涌入油罐,从而打破了相对稳定的状态。随着空气的不断涌入,使得油气空气比浓度处于7.6%~1.4%的范围内,槽车内部空间形成爆炸环境。
事故车辆在充装柴油时,装车初始阶段,液面与鹤管口距离在0~200mm之间,柴油在鹤管内快速流动产生静电无法瞬时导出,与液面产生电位差,随着液面逐步接近鹤管口,达到间隙放电的条件,产生电火花,点燃罐车内达到爆炸极限范围的油气,发生闪爆。闪爆过程中产生巨大能量,将罐内柴油和残留汽油的混合物抛出罐口,造成闪爆事故,并引燃相邻的颉某峰驾驶的车牌号辽H-24926-辽H8P67挂油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