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经调查,当天5点50分,三楼磨粉工张某闻到焦味后以微信语音方式通知生产业务副总经理沈某,在6点20分左右至6点43分期间,沈某在得知异常情况后未及时报警,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火灾发生,并在6点43分接到张某等人反映火势已经很大的信息及火灾现场照片后,仍然未履行报警职责,亦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火灾蔓延。
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分管生产负责人沈某从厂区员工口中得知火灾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火灾蔓延,隐瞒火情,导致该起火警被延报长达1小时17分钟,造成厂房1-3层过火共计约2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