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6 河南开封旭梅生物科技爆炸致6死5伤
-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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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00003078
事故时间 2019-06-26
事故地点 中国;河南;开封;
死亡人数 7人
受伤人数 4人
经济损失 2000万
事故摘要 2019年6月26日,开封旭梅公司天然香料提取车间发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余万元。
事故经过 2019 年 6 月 26 日 19 时 45 分许,天然车间提取工段开始交接班(正常换班时间为 20 点,一般提前 15 分钟开始交接)。据调查,交接班时有工人发现 1 号提取罐底部有泄漏,几名工人随即上前封堵。在封堵过程中,19 时 53 分许,由于提取罐的破真空阀和冷凝器接收罐下部阀门都没有打开,对罐内物料的加热使得罐内压力不断升高,罐内物料从罐底泄漏,直至将提取罐底部的快开式卸料口放料盖爆开。罐内约 1000 千克乙醇和 240千克红枣从罐底泄漏后,被静电引燃,挥发的乙醇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高温液体乙醇快速挥发成乙醇蒸汽,与车间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西墙窗下存放的约 1200 千克
直接原因 由于工人错误操作,使常压设备带压运行以及开封旭梅公司擅自变更设备工艺和用途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时,工人在没有开启 1 号提取罐上部破真空阀门,同时也没有开启冷凝接收罐下部阀门的情况下,加热罐内物料乙醇和红枣进行枣子酊提取操作,致使罐内超压,放料盖爆开,高温乙醇液体从罐内大量泄出被静电引燃,挥发的乙醇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车间装置附近存放的乙醇及含乙醇提取液造成火势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间接原因 1.技术方面 (1)开封旭梅公司未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在事故发生前一轮的生产过程中,当班工人发现 1 号提取罐罐底部有泄漏现象,企业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隐患未被排除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设备。 (2)张家港亘扬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在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存在问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派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3 名专家对 1 号提取罐分析论证后认为,该罐订货合同约定要按照《钢制压力容器》制作,但制造单位提供的图纸显示内容明显不符合《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如夹套厚度、耐压试验压力、无损探伤规定等重要技术要求,均不符合订货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另外,制造单位所提
关键安全因子 静电
涉事单位 旭梅(开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行业 精细化工
事故类型 爆炸
工艺设备 工艺容器
单元操作 萃取
运营阶段 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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